琼商务合〔2009〕255号
海南省商务厅
关于赴哈萨克斯坦、新加坡和越南
经贸活动收费的通知
各参团单位:
为了开发中亚新兴市场以及扩大与东盟经济合作,省政府拟由省领导带队,率领我省经贸代表团于今年6月29日至7月12日访问哈萨克斯坦、新加坡和越南,并在相应国家举办一系列经贸活动。目前出访的时间和行程已安排落实,现将有关收费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一按标准收费(见附件),统一订购机票,统一安排代表团在国外的吃、住、行等有关活动。
二、为了支持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和开展国际合作,同时也为了减轻企业负担,经请示省政府同意,对参加本次经贸活动的企业实施相应的补贴。相关企业只需缴付补贴以外的实际应缴款项即可,补贴部分由政府资金垫付。省直单位和各市县政府按费用总额缴付。
三、由于时间紧任务重,请各有关参团单位根据选定的线路按收费标准在2009年6月22日前将款项汇入下列账户:
开户名称:海南省商务厅商务培训中心
账号:110001040001120
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海口琼苑广场支行
联系人:王 红、陈丽,电话:65393921
地址:海口市白龙南路46号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党员干部教育中心205房
附件:三个国家经贸活动收费一览表
二○○九年六月十七日
主题词:外经贸 出国 经贸活动 收费 通知
海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09年6月17日印发
打字:谢仙梅 校对:何学波 (共印100份)
附件:
三个国家经贸活动收费一览表
|
序
号 |
出访线路 |
费用总额
(元/人) |
补贴企业金额
(元/人) |
企业实际应缴金额(元/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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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海口-哈萨克斯坦-海口 |
26000 |
8000 |
18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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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海口-新加坡-海口 |
14000 |
6000 |
8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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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海口-越南-海口 |
18000 |
7000 |
11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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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海口-哈萨克斯坦-新加坡-海口 |
39000 |
16000 |
23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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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海口-新加坡-越南-海口 |
32000 |
12000 |
20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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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海口-哈萨克斯坦-新加坡-越南-海口 |
56000 |
22000 |
34000 |
注:企业补贴标准:
● 根据国家规定,国内航段机票不予补贴;
● 国际航段机票根据不同国别按50%以上补助;
● 国外食宿和生活补贴根据不同国别按国家财政部标准执行。 |